庆阳市实现市县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
来源: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作者:段雨镡 发布时间:2021-07-16 16:45:3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我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民政、教育、公安等33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撤销庆阳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相关职责并入领导小组。
庆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县(区)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县(区)对照庆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架构、主要职责,成立了县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市县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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