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社会组织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公告
来源:庆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16:00:2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全市各社会组织、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市将组织开展各类社会组织2022年年检工作(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市属各社会组织必须按规定填报年度工作报告,并于3月31日前由各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5月31日前报送我局(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直接报送我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登记的社会组织将年度工作报告报所在地县(区)民政局先行年检,市民政局将组织随机抽查。
对于社会组织的年报材料采取书面和现场检查方式进行年检,确定“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并在市民政局官方发布公示结果。(报告书及事项须知下载邮箱: 密码:qysmzjsgj163)
咨询电话:0934-8614668
庆阳市民政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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