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婚姻登记处开展形式多样的 《民法典》宣传活动
来源:厅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处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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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中第五编婚姻家庭编,以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家庭文明建设,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范围,胁迫婚姻撤销,隐瞒重大疾病结婚,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夫妻共同债务,亲子关系,离婚冷静期,夫妻分居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离婚经济补偿等12处原有规定作出了实质性修订,并增加离婚冷静期、重大疾病撤销权、取消婚姻登记机关对胁迫婚姻撤销权等规定,从各个方面加强了对弱势方、无过错方的保护,充分保障了公民的自由选择权。
《民法典》实施以来,为强化宣传引导、严格依法行政、有序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紧密结合行业实际,重点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作出的重大修订和变革内容,通过登记机关现场电子屏、制作展板、印制宣传彩页、悬挂横幅等形式,采取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集体颁证仪式、集体婚礼等活动,积极引导群众了解《民法典》、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规范自身行为、保护自身权益,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持续提升家庭文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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