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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情之下,彰显民政社会救助担当

来源:镇原县民政局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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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8日至19日,镇原县受持续强降雨影响,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局部地区降雨量高达194.5mm,对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灾情发生之后,镇原县社会救助中心主动作为,积极介入,全面落实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措施。

   一、及时深入灾区核查灾情。成立专门工作组,党组成员带队第一时间深入受灾最严重的屯字、上肖等乡镇,重点对农村低保户、分散特困供养户以及低收入家庭受灾情况进行排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共有受灾民政资助救助对象253户874人,其中,低保对象47户121人、分散特困救助供养对象12户22人、城乡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对象194户731人。

   二、全面开辟救助绿色通道。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救尽救、及时高效”作用,针对排摸出的各类受灾对象,县民政局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对接,对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直接实施临时救助。针对乡村振兴部门排查出的受灾农村脱贫人口等重点对象,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及时落实救助供养政策;对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尽快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将困难持续时间为1个月的支出型临时救助权限试行下放至受灾严重的11个乡镇,为群众开辟绿色通道,真正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至目前,审核拟救助对象253户874人82.6万元,其中,低保户47户121人14.608万元,特困供养12户22人2.856万元,困难持续时间为1个月的支出型临时救助163户561人38.148万元,困难持续时间为2-6个月的支出型临时救助92户313人44.452万元。

   三、紧急核拨各类救助资金。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及时足额发放临时救助“备用金”56.78万元,对受灾最严重的屯字、上肖等乡镇倾斜增发临时救助资金,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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