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以村规民约引领基层治理“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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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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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弘扬时代新风,华池县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抓手,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五治”(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坚持党建引领,保障群众权益。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中的引领作用,印发《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规范修订流程,按“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原则,采取“支部牵头,党员带头,群众参与、村(居)民审议”的模式,积极动员村(社区)群众共同参与,广泛征求意见,通过村民自己提,群众共同议的方式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切实让规约接地气,实现村(社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强化监督监管,保障执行力度。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定期不定期对本村环境整治、疫情防控、红白喜事等热点问题进行现场督查,督查结果经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村级自治组织评议后,通过“红黑榜”进行公示,督促群众积极遵守、执行规约各项规定。通过监督监管,使“软规定”变为“硬约束”,真正让规约成为村民自治、基层整治、民主管理的有效载体。
深入宣传引导,保障落实到位。依托“1532”乡村治理机制,通过“随手拍”、微信群、乡村大喇叭、宣传栏等载体,用群众容易接受的乡村民言宣传规约的内容和实施的必要性,推动村(居)民遵守规约。同时,探索开展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娱晚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使村(居)民在耳濡目染中加深理解,自觉把规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村(居)民不断树立文明新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让村规民约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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