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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市政协委员115号提案的答复函(b类)-凯发k8旗舰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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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市政协委员115号提案的答复函(b类)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尊敬的杨焕萍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殡葬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殡葬服务设施是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设施,我们高度重视,主动对接服务,积极做好殡葬设施建设涉及的规划和用地保障工作。

一、积极推进殡葬基础设施用地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接工作。2021年9月,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殡葬基础设施用地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庆市民电〔2021〕66号),要求各县(区)对辖区内规模较大的历史埋葬点进行详细摸排,为下一步提升农村公益性公墓打下基础;做好测绘工作,测绘占地范围红线图(2000坐标系),明确四至范围;积极对接当地自然资源局,将符合要求的殡葬预选用地纳入正在编制的县(区)国土空间规划。

二、加快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区)建设。2022年5月,我局印发了《庆阳市全面深化殡葬管理改革指导意见》(庆政办发〔2022〕79号),《意见》指出要把以加快公益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尽快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作为重点任务,到2025年,各县(区)城区完成带火化设施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农村完成集中治丧场所、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区)建设任务,实行集中安葬。按照“节约土地、方便群众、保护生态”的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土葬改革区内,采取一村独建、多村联建等方式建设集中安葬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农村集中安葬区全覆盖。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区)的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绿化面积达到可绿化面积的50%以上。2022年3月,我局印发了《庆阳市“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庆市民〔2022〕27号),明确“十四五”期间,我市要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区)293个。

三、主动反馈对接简化殡葬项目建设审批手续。6月13日,省民政厅向各地征求《甘肃省公墓管理办法》修改意见,我们提出“在不违反国土空间总体利用规划的情况下,当地发改、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联审后,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以划拨或流转的方式提供”修改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配合省民政厅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指导各县(区)积极推进殡葬基础设施用地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接工作,统筹确定项目用地规划布局。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庆阳市民政局

                             2022年7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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